通报批评
林晓冬,男,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2003级硕士研究生。
林晓冬向学校谎报就业协议书遗失,向学校申请补办第二份就业协议书。之后将就业协议书分别投递到两家用人单位。
林晓冬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为教育本人,给予其全校通报批评。
学生工作处
2006年6月15日
通报批评
李明,女,经济学院金融系金融学专业2003级硕士研究生。
2006年4月7日,李明隐瞒了一家单位已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事实,向学校谎报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遗失,并用重新补办的材料同另一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李明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学校的声誉,经研究,给予其全校通报批评。
学生工作处
2006年6月15日
通报批评
杨丽华,女,法学院2003级硕士研究生。
杨丽华在已将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寄往一家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向学校谎报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遗失,企图用补办的材料投递到新的用人单位。
杨丽华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教育其本人,给予其全校通报批评。
学生工作处
200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