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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航空办理就业协议公告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1日 浏览次数:

          厦门航空办理就业协议公告

各位应聘学生:

感谢你们对厦航2010年度校园招聘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经体检考核合格63人,现开始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工作,后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具体的公告见附件:厦航2010年度校园招聘签订就业协议书公告.doc

一、 后续工作安排

1、 学生向学校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按要求在就业协议书中填写个人信息部分、附加条款及本人签名;

2、 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原件于12月17日前交本岗位负责同学,统一交至公司;

3、 公司审阅就业协议书,并签署意见,(需待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将签订完毕的协议书统一交回校就业办。

4、 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毕业生意见”栏填写以下内容:“本人自愿应聘到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工作”;就业协议书中增加附加条款,附加条款由本人填写在就业协议书“附加条款”栏或空白处,并签上姓名及日期,附加条款应写明(手写):

(1) 该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用人单位有权不予接收。

(2) 本协议生效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任何一方提出违约的,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向另一方缴纳违约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方可解除协议。

(3) 该生被录用后,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包括工作地点的安排。

二、 如有不明之处联系人力资源部王小姐,联系电话:5739846。

再次感谢各位同学的支持和配合!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