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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2日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操作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操作办法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操作办法

一、评议准备

1.学生抽取:根据辅导员工作考核通知,各学院考核小组研究确定评议学生抽取的方法和比例,原则上从辅导员所带学生中按照学号等距抽取50%以上的学生(最低不少于50人)。

2.信息报备:各学院填写《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学生测评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教育科邮箱)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3.领取表格: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各学院按照抽取的学生数,到学生工作部(处)如数领取《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

二、 组织实施

1.集中组织:组织学生集中评议,可在期末年级大会或学生上课结束时进行。

2.会议主持:学生评议一般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持或辅导员交叉主持。在整个学生评议过程中,所评议辅导员必须回避。

3.分发填写:现场分发从学生工作部(处)领取的《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告知评议要求,组织学生填写。

4.回收密封:学生填写完毕后,当场收回考评表并密封。

5.录入分数:在学生参加评议当日内,学院考核小组必须组织专人通过学校网络系统平台录入《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各项原始得分。

三、 汇总反馈

1.统计分析:学生工作部(处)通过系统平台自动统计各项得分及总得分,生成评议得分报表,并对全校辅导员的学生评议情况进行分析。

2.抽查复核:学生工作部(处)抽查复核辅导员的评议材料原件及录分情况。

3.结果反馈:考核结束后,学生工作部(处)将每位辅导员的学生评议得分及统计分析情况反馈给学院。

四、 注意事项

1.学生是辅导员最直接的工作对象,在辅导员考核中最具有发言权,学生评议很大程度上能反映辅导员工作的优劣,学院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充分动员,明确告知学生评议的意义、作用和注意事项,确保学生评议能如实客观反映辅导员工作情况。

2.学院要完整地保存好学生评议的考评表等原始资料,并用档案袋密封,供学生工作部(处)随时抽查复核。

3.项目漏填、多填的学生考评表作废,学院在组织评议时,应做好宣传,避免考评表作废。

                                                    学生工作部(处)

                                   二○○九年六月

附: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学生测评信息表

学院

所带学生数

辅导员姓名

抽取学生比例和人数

测评时间

测评地点

(此表测评时间和测评地点须真实,届时学生处、校团委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