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2010年我校辅导员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8日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2010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招考工作已经开始,为鼓励我校辅导员加强理论知识学习,选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优秀在岗专职辅导员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现将2010年我校辅导员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报考要求:

1.报考的辅导员须硕士毕业后来校工作满三年;  

2.经研究,本次可报考专业为教育部规定的10所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我校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社会学专业以及我校高等教育学专业中的“大学文化研究”方向和教育博士中的“学生发展与教育”方向;

3.为保证学校各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今年辅导员报考在职博士的数量不超过学校现有辅导员队伍的10%,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有序安排,适当控制,推荐报考人数不超过1名;

4.申请在职攻读博士的人员在职学习期间须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辅导员报考在职攻读博士应征得学院党政领导一致批准,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三、材料提交。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填报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相关表格,交由学院领导审批盖章,由学院汇总后于1221日前统一提交至学生处教育科审核。

四、其他。

1.在职学习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学校不予以报销;

2.请各单位根据上述通知抓紧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的报考审批工作;

3.学校审核通过后,将由人事处统一开具同意在职培养的证明,并将允许报考的人员名单发送至各学院(研究院)。

 

 

 

人事处 学生处

                              20091218

2010fdybkshqb.doc(32 KB)

shisuogaoxiao.doc(1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