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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0年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2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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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0年课题的通知》(闽高思研〔20105号)文件精神,今年共有135个课题组参与了2010年重点课题的申报。经专家组评审,确定对23个课题予以立项(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会的立项课题将列入省教育厅社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请课题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于830之前,重新填写《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在“项目类别”一栏注明该课题为“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自筹经费课题”,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省教育厅科技处申报。

二、课题的研究期限截止于2011830。课题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研究工作,并在20113月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书面报研究会秘书处。

三、每个立项课题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于课题结题后一次性划拨。课题经费管理依各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对课题管理和质量评估要求:

1、立项课题的科研成果要在相关专业类CN刊物上发表或者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科研成果里应有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如有特殊情况需代理或变更的,由所在学校在三个月内报研究会审批(附更换者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及完成项目的计划等)。研究会可视情况同意或中止项目。因故需延期的项目,需报研究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

3、研究成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立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规定任务;

6)提供的结题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未能按期完成研究的课题将给予通报,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1年研究会的课题。

附件: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0年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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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