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新聘辅导员应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以帮助新上岗辅导员明确岗位职责,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方法,适应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要求,经研究,定于9月2日—4日对我校新聘辅导员进行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11年新聘专职辅导员和从机关转入的辅导员
二、培训时间
9月2日—4日
三、培训地点
本部主楼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体安排见附表。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新上岗辅导员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妥善安排时间,按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报学生处审批,所缺学时将在下一年补齐,本次培训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2.本次培训是采取专题讲座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课堂讨论、经验交流与撰写学习心得相结合。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学习情况,提交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心得,报送学生处教育科。
附件:2011年厦门大学新上岗辅导员培训安排表
附表.doc(33.5 KB)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