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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特色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9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有关部门:

为深化我校学生工作品牌和特色的培育,全面推进学生工作的科学发展。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工作特色基地”创建活动,以打造特色示范基地为抓手,切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工作特色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

学生工作特色基地建设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尤其是结合当前创先争优活动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以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为目标,整合学院资源,突出学院特色,创新发展思路,认真探索新模式,积极拓展新载体,扎实推进学生工作的科学发展,通过1-2年的培育,创建一批在校内外具有较好影响力,能突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的品牌。

二、学生工作特色基地申报条件

(一)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对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

(二)学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学生辅导员和班级导师配备合理,工作出色,学生评价高,政策落实到位;

(三)学生工作的条件保障得力,学生活动经费、学生资助经费等学生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办公及学生活动设施配置合理;   

(四)对特色基地建设思想认识清楚,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计划科学,实施方案合理,条件保障到位。

三、特色基地申报、审批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厦门大学2011年学生工作特色基地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单位也可结合自身特色自拟基地名称),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特色基地申报项目,原则上一个学院只能申报1个特色基地;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特色基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2),提出建设目标、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和建设措施;

(二)学校审批:学校有关部门组织评审,提出特色基地建议单位名单报学校审批;

(三)期限要求:特色基地的申报审批时间每两年一次。2011年的申报时间为1216日前,审批、授牌时间为12月下旬。

四、学生工作特色基地的管理

(一)签订协议:学校与特色基地单位签订《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特色基地建设目标责任书》(见附件3),并举行授牌仪式;

(二)经费保障:学校每年给特色基地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专项用于特色基地建设。特色基地所在单位要有相应的建设经费配套;

(三)定期考核:各特色基地每学期必须向学校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学校对特色基地的建设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对不合格单位取消特色基地资格;原则上自启动基地建设之日起,一年后进行中期评估。

(四)建设期限:特色基地的建设周期为两年。两年后,学校重新组织特色基地的申报、评审工作;

(五)组织保证:学校成立学生工作特色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处、校团委和相关部门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为基地建设联络员。

 

附件:1.厦门大学2011年学生工作特色基地申报选题指南

      2.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特色基地建设申报书

3.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特色基地建设目标责任书

特色基地附件.doc(156 KB)

 

 

 

 

 

学生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