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培训(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院党委(总支)副书记;
2.专、兼职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各院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好工作,认真组织参加;
2.参加对象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经所在学院报学生处批准;
3.为保证会场秩序,请参加人员提前到场并签到;
4.请各院心理辅导员做好团体辅导的报名协调工作,使本院辅导员参加两场辅导的人数大致相等,并将报名情况(见附件2)提前两天发送到xinli@xmu.edu.cn。
附件: 1.201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培训安排表
附件1.doc
2.团体辅导报名表
附件2.xls
学生工作部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