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厦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现将2014年我校辅导员聘期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考核对象为2011年9月1日聘任为副教授、讲师的在编辅导员,以及往年申请延期考核的辅导员。
2.若本聘期内经学校批准离校一个学期及以上时间且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的,可提出延期考核申请。延期考核时间不超过本聘期内经学校批准离校的时间。申请延期考核的辅导员需填写《厦门大学辅导员聘期考核延期申请表》。
3.请参加考核人员请从学生处网站下载《厦门大学辅导员聘期考核表》填写打印,并按要求随附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19日前送交学生处教育科。
联系人:郑音 0592-2188231 xscsz@xmu.edu.cn
4.学生处将对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校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及聘任委员会审定。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厦门大学辅导员聘期考核表.doc
附件3.厦门大学辅导员聘期考核教育教学情况考察表.doc
附件4.厦门大学社会实践工作考评表.doc
附件5.厦门大学辅导员聘期考核延期申请表.doc
人事处 学生处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