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根据《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14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近期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考核面试,经审核,以下人员为正式录用的兼职辅导员(附件1)。
各单位要加强对兼职辅导员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落实兼职辅导员带班带生制度。兼职辅导员实行每月工作劳酬定期申报制度,各单位兼职辅导员每月底填写《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每月工作劳酬申报表》(附件2)(以下称《申报表》),各单位分管领导对《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建议劳酬发放额度,于下月5日前将本单位《申报表》统一上报至学生处教育科,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研究院)上报的《申报表》发放兼职辅导员工作劳酬。
附件:
1.厦门大学2014年录用兼职辅导员名单.xls
2.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每月工作劳酬申报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