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成果,推动跨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项目,用于鼓励和资助发展中国家在华学习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招生、录取等管理工作。现将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项目申请的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院校推荐、基金委评审、国开行认定”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励名额及标准
该项目每年举办一次,我校每年可推荐名额不超过5人。每位获奖留学生将一次性获奖励金10,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人条件
1.国别范围: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主,“一带一路”沿线以外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不超过总人数的20%。“一带一路”具体国家请见列表
一带一路国家;
2.本科满三年的本科生或硕士满一年的硕士生(休学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3.专业范围(授课语言以汉语为主):经济、金融、管理、法律、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城建、环境、材料、电子、机械、生物医学、通信、新能源、规划等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程类专业;
4.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异、品学兼优,成绩在本专业留学生中排名前20%;在本专业领域有研究创新成果或对推动跨文化交流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5.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或经学校认定达到同等汉语水平;
6.申请人在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且身心健康。
注:该奖励金项目没有排他性,已获得中国政府奖等其他类奖学金的留学生也可申请。
四、申请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申请表》,请登录申请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签名并贴照片。(具体操作请点击链接查看:
“网上填报操作说明”);
2.个人申请陈述;
3.在学期间的成绩单;
4.学院出具学生成绩在本专业留学生中的排名情况;
5.一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
5.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已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相关资料(包括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或著作复印件);
6.汉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学院认定的汉语水平证明;
7.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
8.获奖证书复印件;
9.护照首页和居留许可页复印件。
注:(1)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2)以上申请材料须用中文填写,一式三份。
五、申请时间及办法
1、2018年4月16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学生工作处;
2、2018年4月20日前:学生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经基金委综合评审、国家开发银行认定,确定获奖名单。
基金委与国家开发银行将适时为获奖留学生组织交流实践活动。
申请人务必于2018年4月16日下午4点之前(周末除外)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思明校区主楼508室)。
4、联系方式:
电话 2183606 电邮 osao@xmu.edu.cn
厦门大学学生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