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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

 

为落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鼓励和资助更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秀外国留学生在华学习,推动跨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项目,现将我校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项目申请的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院校推荐、基金委评审、国开行认定”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我校可推荐名额不超过5人。每位获奖留学生将一次性获奖励金10,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人条件

1、国别范围: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主,“一带一路”沿线以外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不超过总人数的20%。“一带一路”具体国家请见列表一带一路国家.xls

2、本科满三年的本科生或硕士满一年的硕士生(休学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3、专业范围(授课语言以汉语为主):经济、金融、管理、法律、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城建、环境、材料、电子、机械、生物医学、通信、新能源、规划等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程类专业;

4、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异、品学兼优,成绩在本专业留学生中排名前20%;在本专业领域有研究创新成果或对推动跨文化交流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5、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或经学校认定达到同等汉语水平;

6、申请人在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且身心健康。

注:该奖励金项目没有排他性,已获得中国政府奖等资助性质的留学生均可申请,但曾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不能申请。

四、申请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申请表》,请登录申请网站www.campuschina.org,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签名并贴照片(具体内容请点击链接:“网上填报操作说明”);

:受理机构编号“10384

2、个人申请陈述;

3、在学期间的成绩单,在校期间有不及格者不予推荐;

4、学院出具学生成绩在本专业留学生中的排名情况;

5、一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

5、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已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相关资料(包括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或著作复印件);

6、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

7、获奖证书复印件。

8、汉语水平证书或学院认定的汉语水平证明

注:(1)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2)以上申请材料须用中文填写,一式三份。

五、申请时间及办法

12019110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至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

22019114日前:学生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经基金委综合评审、国家开发银行认定,确定获奖名单。

基金委与国家开发银行将适时为获奖留学生组织交流实践活动。

申请人务必于2019110日下午4点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思明校区主楼508室)。

4、联系方式:

电话 2183606  电邮 osao@xmu.edu.cn

 

厦门大学学生处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