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经学院推荐,学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给予林佳靖通报表扬,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6月27日到7月2日。若有异议,请于7月2日前向学生工作处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聂老师,电话:2180211,邮箱:xscglk@xmu.edu.cn。
附件:林佳靖突出事迹情况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