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随着暑假的临近,我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都将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等交给生源地的信用社或银行。为了方便同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高校确认,现将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将高校确认表交给各学院负责贷款的辅导员老师,辅导员于7月10日前送至学生处管理科(或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校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完毕后再由学院返还各位同学。
联系人:沈鑫 2188162
学生工作处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