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自2015年5月16日开始,海韵16及海韵17号公寓楼栋第一批实施“垃圾不落地”方案。方案实施以来,同学们逐渐养成了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环境日益改善。在借鉴首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思明校区27栋宿舍楼第二批实施“垃圾不落地”工作,现将方案(附件)印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遵照实行。
厦门大学学生处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厦门大学学生公寓楼栋“垃圾不落地”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