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9月26日上午,材料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管理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育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海研究院、南洋研究院、能源学院、软件学院、萨本栋微纳米技术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台湾研究院、药学院和医学院等20个学院(研究院)提交了2014-2015学年学业奖学金资格审核材料,已通过学生处审核,财务处将于9月30日傍晚进行发放。其中2012级和2013级研究生直接用于学费抵扣,2014级研究生将发放至学生与一卡通挂钩的银行卡中。
其他尚未报送的学院,将根据其报送时间,即时公告。
特此公告。
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