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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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决定举办“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为配合好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231417:00

    二、评选范围

在厦门大学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参选要求

1.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1年;

2. 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 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四、申报要求

1. 每学院推荐本科生、研究生各1人(研究院推荐研究生1名),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过学院核实,并加盖学院公章,于3141700前将纸质版交至学生处教育科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学生处教育科邮箱:xscjyk@xmu.edu.cn

2. 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的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1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视频资料刻录成光盘与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一并报送。

五、其他

1.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活动,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本单位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学校评选。

2. 关于“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相关信息请关注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及中国大学生网(http://stu.chinacampus.org)活动专题。

 

附件:“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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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团委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