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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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翔安校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入驻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3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和服务工作,搭建成熟、完善的创业实训、孵化体系,学校于翔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1建设了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共有21个工作位面向我校创业学生开放。现将入驻创业项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入驻创业项目的负责人应为厦门大学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厦大校友,同时项目成员应保证至少有一名是在校生。

二、入驻期限和扶持政策

经评估获准入驻的项目,孵化满12个月时评估考核一次,需提交项目运营报告,不合格者取消孵化资格;所有项目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服务中心为入驻项目免费提供办公场地,配备基本办公设施,具备网络等通讯条件,提供公共卫生、文件资料收发及其他约定的服务。同时,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指导、项目评估、见习孵化、入孵项目成果推介等一站式公共创业服务。

三、入驻须知

(一)由各学院组织创业项目征集,初审,推荐各学院中可行性强,计划较完善的项目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批

(二)入驻项目需签订入驻协议,并遵守协议的相关规定。

(三)所需电子版需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翔安校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入驻申请”),所需纸质材料需在截止日期前报送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四、报名资料

(一)创业项目申报者需提交《翔安校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创业项目入驻申请书》(见附件1)、《创业计划书》各一份。

(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各一份。

(三)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受理报名,11月办理服务中心入驻手续。

联系人: 林智敏

电子邮箱:chuang@xmu.edu.cn

联系地址:厦门大学思明校区颂恩楼513

附件1翔安校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入驻申请书.doc

附件2翔安校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平面图.pdf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