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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校庆期间追加评选“林鹏生态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了弘扬林鹏院士的治学精神,暨传承其在生态学领域的学术成就,激励广大学子勤奋学习,林鹏院士之子林思东先生、望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林鹏院士众学生决定从2013年起在厦门大学设立“林鹏生态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生态文明建设、红树林保护与研究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研究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林鹏生态奖学金”每年奖励厦门大学学生30名,其中环境与生态学院10名(含本科生8名、研究生2名)、生命科学学院5名(含本科生4名、研究生1名)、海洋与地球学院5名(含本科生4名、研究生1名)、化学化工学院4名(含本科生3名、研究生1名)、医学院2名(含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公共卫生学院2名(含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药学院2名(含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二、奖励金额

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2500元。

三、奖励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习成绩优秀;研究生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4.在生态文明建设、红树林保护与研究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研究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要求

厦门大学“林鹏生态奖学金”纳入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请环境与生态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药学院按照《关于201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等额推荐2013年“林鹏生态奖学金”获奖名单。

 

 

 

 

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

201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