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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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学生事务办理大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7日 浏览次数:

 

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学生办事,学生处将于31日启用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地点位于南光四101办公室。学生事务办理大厅服务范围如下:

一、就业手续。为学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盖章与解约、就业协议书与推荐表遗失补办、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盖章、报到证相关手续办理(改派、遗失补办等)、留档毕业生转档、自主创业证及奖金申请受理等服务。

二、证明手续。为学生提供奖学金、教育储蓄、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婚育等各项证明开具及奖励证书复印件证明核对服务。

三、学生证手续。为学生提供本科生学生证遗失补办、本科生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充磁和补办等服务。

四、审批表盖章。为学生提供出国或出境、回国或入境、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等相关审批表涉及学生处的盖章服务。

五、学生事务咨询。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征兵政策、住宿管理等各项学生事务的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服务电话:21822452189757

    特此通知。

 

附: 学生事务办理大厅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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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