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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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辅导员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3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制度(修订)》(厦大教20137号)文件要求,结合《厦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厦大学200947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辅导员听课工作通知如下:

1.辅导员每周至少深入班级听课一次,每学年具体听课次数由院学工组根据辅导员个人情况予以核定。

2.辅导员应按照(厦大教20137号)文件要求认真听课,客观填写《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记录表》。

3.学院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填报《厦门大学辅导员听课记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sz@xm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学院*月份听课记录汇总表”。

4.辅导员个人听课记录、听课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由院学工组统一保管,并在每年辅导员工作考核时由学生处汇总后送教务处存档。

5.辅导员应及时将听课意见或建议向任课教师、有关院系或教务处反映。

 

附件:1.《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制度(修订)》(厦大教﹝2013﹞7号).pdf

     2.厦门大学辅导员听课记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