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我校学生参与网络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创新学生参与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新模式、新机制,及时总结可推广可示范的特色建设经验,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培育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关于开展2014年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厦门大学首批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结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结项评审范围
厦门大学首批17个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详见附件1)
二、结项评审标准
1.工作室需基于易班、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结合学校特色,聚焦师生需求,致力于在校园内外广泛开展网络主题活动、网络内容建设、网络产品研发和网络技术服务,丰富校园网络文化内涵,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
2.工作室需依托项目进行创建,项目分为应用开发类和内容建设类,应用开发类主要是指信息系统、移动端应用软件的开发,内容建设类主要指基于网络平台发布文章、图片、视频和开展的网络主题活动。
3.工作室所属指导单位能根据学校建设要求,加大教师指导和团队建设力度,积极给予条件保障和配套投入,经常性开展工作讨论和经验交流,确保多出产品、出好产品。
三、报送材料
1.各工作室提交一份《厦门大学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年度评估表》(详见附件2)、一份《厦门大学学生网络文化成果提交汇总表》(详见附件3),另附工作室年度总结,不超过3000字。项目负责人请于2016年2月22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学生处教育科邮xscsz@xmu.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2.学生处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结项评审工作。对于特别优秀的网络文化工作室,将确定为校级网络文化示范工作室,除拨给剩余经费外,将在第二批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创建中给予继续扶持,同时优先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对于合格的项目,拨给剩余经费,可继续申报第二批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创建。对于不合格的项目,不再拨给剩余经费。
联系人:刘群鑫 电话:0592-2188231
附件一:厦门大学首批网络文化工作室培育名单.xls
附件二:厦门大学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年度评估表.doc
附件三: 厦门大学学生网络文化成果提交汇总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