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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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各单位学生档案管理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3日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学生档案管理,保障学生档案安全,学校于6月初拟定了《厦门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待文件正式发布后,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学校决定由各单位学生工作组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学生档案,并请各单位按规定做好新生档案的接收、归档等工作。

为做好我校2015级学生的档案接收工作,请各单位学生工作组指定1-2专职辅导员或专职行政管理人员(本科生1人,研究生1人)作为本单位学生档案管理具体负责人员,并于6417时前将《厦门大学XX学院学生档案管理人员登记表》报送学生处管理科(见附件,纸质版送至嘉庚主楼5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xscglk@xmu.edu.cn)。

联系人:沈鑫 2188162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大学XX学院学生档案管理人员登记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