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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三爱”活动有关课题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3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委宣联[2014]7号《关于深入开展在厦高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调研指导思想和要求

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改进和创新院校思想教育工作,提高院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等方面联系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以在校学生、辅导员和德育工作者为主,并形成调研论文参加评选。

二、申报工作相关事项

(一)申报对象为我校辅导员和学生,申报人可请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但指导教师不列名参与活动评比。

(二)选题请根据指导思想和要求自拟,每个课题调研组成员连同负责人最多不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学生比例应不少于一半。 

(三)填报《课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于2014610日前报送学生处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scjyk@xmu.edu.cn

(四)市委宣传部将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审定后按规范程序拨给课题经费。各课题组要按照课题经费开支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合理、有效利用课题经费,积极开展课题调研。

三、结题论文

市委宣传部组织评审后会将审定结果与课题结题时间一并通知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课题成果的结题工作,提交结题论文。市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调研课题论文进行评比,对获奖者进行奖励,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郑音

联系电话:2188231

附件:2014年厦门市“三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课题申报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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