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截止2017年1月3日,各单位报送的2016年12月份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助理岗位劳酬,已通过学生处审核,校领导批示。财务处已于1月16日傍晚将勤工助学劳酬发放到学生与一卡通挂钩的银行卡中。
特此公告。
学生可关注“i厦大”微信公众号,绑定账号后,输入关键词“12月勤工助学劳酬”查询发放明细。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