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我校2013年12月评选出第一批学生工作特色基地(下称特色基地),经过为期两年的建设周期,现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基地的建设成效进行验收,并组织开展第二批特色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特色基地的验收事项
(一)第一批特色基地验收对象
1 .人文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基地
2 .艺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基地
3 .外文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基地
4 .医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基地
5 .经济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特色基地
6 .管理学院学生就业服务特色基地
7 .法学院大学生法律素养教育实践基地
8 .公共事务学院学生课外学术和科技活动特色基地
9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课外学术和科技活动特色基地
10. 软件学院学生课外学术和科技活动特色基地
11. 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学业辅导特色基地
12.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特色基地
13. 材料学院 学生党组织建设特色基地
(二)验收方式及程序
基地建设验收采取申报制(验收申报表见附件1),学校根据各基地申报的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标准见附件2),逾期不提交验收资料的,视为取消学生工作特色基地资格。
验收程序包括汇报、答辩、评议三个环节:
1.基地建设情况展示6分钟,形式自选;
2.现场答辩4分钟;
3.验收小组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择期公示。
二、第二批特色基地的申报事项
(一)第二批特色基地申报、审批程序
1. 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厦门大学2016年学生工作特色基地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3,申报单位也可结合自身特色自拟基地名称),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特色基地申报项目,并参照申报条件(见附件5)组织材料,上报审批。原则上一个学院只能申报1个特色基地。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特色基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4),于12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scsz@xmu.edu.cn,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科;
2. 学校审批:学生处组织评审,提出特色基地建议单位名单报学校审批;
3. 期限要求:特色基地的申报及验收考核为每两年一次。
(二)学生工作特色基地的管理
1. 经费保障:学校每年对特色基地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专项用于特色基地建设。特色基地所在单位要有相应的建设经费配套;
2. 建设期限:特色基地的建设周期为两年。两年后,学校重新组织特色基地的申报、评审工作;
3. 组织保证:学校成立学生工作特色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处、校团委和相关部门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为基地建设联络员。
联系人:郑音,联系电话2188231。
附件1: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特色基地验收表.doc
附件2:学生工作特色基地验收标准.docx
附件3:厦门大学2016年学生工作特色基地申报指南.docx
附件4: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特色基地建设申报书.docx
附件5:学生工作特色基地申报条件.docx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