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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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6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暑假将至,为维护校园稳定,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全体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假期,现就做好2013-2014学年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安全无小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做细、做实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在学生放假前,要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开展安全教育,不搞形式、走过场;要深入学生宿舍,检查、落实留校学生的住宿安全。

二、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1.开展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教育。各学院要将法制、纪律、安全、自护自救技能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班会、年级会等形式对学生着重进行学生公寓安全、交通安全、旅游安全以及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骗、被盗、被抢,确保安全无事故。

2.开展游泳安全教育。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开展学生游泳安全教育,提高离校和留校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禁学生下海游泳,特别是严禁到缺乏安全设施、偏僻的地方游泳。要以一些游泳事故为案例,教育学生要吸取教训,珍惜生命,不能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

3.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各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地震、洪水、泥石流、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常识,特别是要提高留校学生、离校的沿海籍生源学生防台避灾的意识和能力;提醒学生台风期间应注意安全,尽量避免外出;各学院要关注台风预警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厦门大学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三、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全面保障学生假期安全

1.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切实落实留校学生特别是女生集中住宿的登记、造册和备案工作,建立留校学生离校或返校学院审批制度,填写2013-2014学年暑期留校学生登记表(附件1)并报送学生工作处;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不得将宿舍或床位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

2.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要指导参加实践活动的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厦门大学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指导手册》,在实践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好活动的准备、组织与保障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对实践活动中突发情况的预案,严格禁止在不具备安全保障的区域进行实践活动;带队老师和所有同学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实行一日一报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暑期学生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1.严格做好暑期值班工作。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全体辅导员在暑假期间要保持信息通畅,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值班安排请填写《2013-2014学年暑假值班登记表》(附件2)。

2.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各学院若发生突发情况,要立刻上报校总值班室(电话:2186110)、学生处(电话:2186248)和校团委(电话:2185575),翔安校区同时报校区总值班(电话:2886110)。

请各学院于7241600前将填写好的《2013-2014学年暑期留校学生登记表》、《2013-2014学年暑假值班登记表》,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处管理科(颂恩楼1314),电子版发送至xscglk@xmu.edu.cn,邮件标题处注明“2013-2014学年暑期安全教育――XX学院”。

附件:1. 厦门大学2013-2014学年暑期留校学生登记表.xls

2. 2013-2014学年学院暑假值班登记表.doc

  学生工作处

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