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确立大宣传思想和文化工作格局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央16号、教育部24号令、《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中央31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整合全校大思政队伍力量,加强理论研究,为一线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实施路径,提升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水平,学校决定成立一批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任务
1.开展理论研究。积极开展、承接国家、省、市、校各级各类相关科研课题研究,组织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相关评比、组织和竞赛,着力推出一批指导性、实践性与可操作性强,富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生工作研究成果。
2.国内外比较研究。深入学习国内外高校学生工作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对辅导员海外研修班的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学生工作比较研究,将其校本化创新化,不断探索学生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3.抓好团队建设。凝聚力量,凝练特色,培育和建设若干辅导员工作室。注重联合研究与集体攻关,促进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以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形成一批有特色的、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开创我校学生工作理论研究的品牌。
4.组织研讨交流。组织开展省内外、国(境)内外的学生工作调研及学术交流活动,承办或协办有关学生工作学术会议、研修培训班和高端学术论坛活动,交流学生工作经验,探索学生工作规律。
二、工作室构架
工作室的日常工作由学生处下设专门机构学生工作研究中心(暂命名,筹)负责。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兼职),组织开展本工作室涉及领域的研究工作;设秘书一名(兼职),主要负责工作室日常协调。工作室主持人主要由职能部门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和辅导员担任,成员主要由辅导员构成,全体专职辅导员在岗期间至少加入1个工作室,职能部门相关干部也可报名或邀请加入。组成方式为自主申报与工作室根据工作需要选聘相结合,每个工作室规模为5-10人,聘期两年。工作室名称通常由主持人姓名命名。
三、工作室运行
1.工作室每学期需与职能部门相关科室进行不少于2次工作研讨。工作室成员在聘期内应轮流到职能部门相关科室进行短期实岗锻炼。
2.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处研究确定新的负责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工作室成员原则上聘期内不能退出。成员聘期届满,若希望转入其他工作室,可向原工作室主持人提出申请,报学生处备案后转入其他工作室。
3.主持人定期召集成员开展研讨并形成会议纪要,指导交流研究方法,务实与务虚相结合,组织申报课题、撰写论文,可与学校学生工作研究课题任务相结合。
4.学校通过一定形式为工作室提供资源支持。工作室成立时,学生处拨付2000元的启动经费。
四、工作室的考核
1.学生处每年年底对工作室进行考核,采取书面检查和集中答辩的方式。
2.工作室每年相关成果总量不少于3项(工作室总人数少于6人的,成果总量不少于2项),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论文和课题立项,专著、译著、咨询报告等其他形式由工作室报学生处研究确定。研究论文需发表在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以上层次刊物;课题立项需为校级及以上层次,课题结项成果若以论文体现不与前述研究论文重复计算。
3.完成成果要求的工作室视为考核合格,超额完成成果要求的工作室视为考核优秀,均继续给予立项和扶持。未达成成果要求的工作室,若无特殊意外情况,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再立项。工作室成员业绩作为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室申报
以下为目前确定的工作室研究方向和主持人信息,供报名参考。各工作室可自行邀请职能部门相关干部加入。
序号 | 工作室研究方向 | 主持人 | 职务/职称 |
1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 原宗丽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 |
2 | 大学生党建工作研究 | 庄曦 | 材料学院党委副书记 |
3 |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路径研究 | 杨玲 | 学生工作处副教授 |
4 | 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 晏振宇 | 航空航天学院团委书记/副教授 |
5 | “第二课堂”与大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研究 | 肖盈 | 外文学院团委副书记/副教授 |
6 | 辅导员队伍建设 | 王洁松 |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
许美霞 | 环境与生态学院党委副书记 |
7 | 辅导员教学能力提升 | 石红梅 |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
8 | 网络建设和管理 | 夏侯建兵 | 学生工作处处长/副教授 |
9 | 网络文化建设 | 李峰 | 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
聂鑫 | 新闻传播学院党委副书记 |
10 | 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研究 | 刘艳杰 |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
马龙 | 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
11 | 公寓文化建设研究 | 徐跃进 |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
12 | 资助育人工作研究 | 陈泗林 |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
13 | 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 赖丹凤 | 学生工作处副教授 |
祝婧媛 | 学生工作处副教授 |
14 | 青年思想引导和学生骨干培养 | 陈怀锋 | 校团委书记 |
15 | 校园文化育人功能研究 | 黄佳佳 | 公共卫生学院团委书记/副教授 |
16 | 实践育人质量提升研究 | 葛郝锐 | 校团委副书记 |
黄宇霞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
17 | 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研究 | 孙佳 | 校团委副书记 |
18 | 高校社团文化研究 | 廖晓波 | 校团委副书记 |
19 | 学生事务体系建设和评价科学化研究;留学生趋同化管理的探索与实践;新校区校园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 | 张清榕 | 翔安校区学生办主任、学生处副处长 |
20 | 高校群团组织研究 | 洪海松 | 翔安校区团工委书记、校团委副书记 |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辅导员申报工作,申报者在工作室列表中任选至少1个(鼓励在有余力的前提下申报多个工作室),并于3月10日前将《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表》(附件)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xdfdy@xmu.edu.cn。
联系人:教育科 郑音
联系电话 :2188231
附件:《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附件.docx
学生工作部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