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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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生报名外交部2016年外交人才选拔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工作需要,外交部将于今年5月组织首次外交人才选拔考试,拟从我校在校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综合素质好,品学兼优的学生,派往国外定向留学,回国后经外交部考试合格后正式录用为公务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学院协助做好推荐报名等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非通用语专业面向2018年本科毕业生(目前为大学本科二年级),外交学,英语,翻译相关专业面向2017年本科或硕研毕业生(目前为本科三年级,三年制研究生二年级或两年制研究生一年级),国际法专业面向2017年硕、博研毕业生。

二、推荐要求(见附件1):请严格根据有关推荐要求组织报名,并综合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择优推荐(如相关人选已有留学项目,请另纸说明留学项目名称、性质、名额、及项目进展情况),务必确保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

组织报名推荐时向学生明确说明以下情况:

(一)鉴于外交部人才选拔工作的严肃性,报名时请务必慎重考虑并认真征求家长意见,避免被确定为留学人选后又退出的情况。学生被派出留学前,将与外交部签订有关协议,违约时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被确定为留学人选后,由外交部根据留学项目的落实情况分批安排出国留学,具体时间另告。

对于经外交部考试选拔被确定为留学人选的学生,请学院做好其学业及毕业论文有关安排,确保其顺利毕业并进行派遣。学生回国后经外交部考试、考察合格,将按有关程序录用为外交部公务员。

三、推荐计划(见附件2)。

四、推荐方式:请相关学院将拟推荐考生的信息汇总并填写《推荐学生基本情况表》(附件3),注明最新专业排名。请于418日(周一)前,将《情况表》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caiyu@xm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学生处就业指导科(颂恩楼513)。

五、考试确认:外交部将对考生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后会尽快反馈审核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426日至28日登录外交部公务员考试确认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提交具体信息,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届时烦请周知和提醒学生。

六、有关考试安排(附件4)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外交部通知为准。

联系人:蔡宇;电话:2188609,2184525


附件1.外交部2016年外交人才选拔考试推荐要求.doc

附件2.外交部2016年外交人才选拔考试考生推荐计划.doc

附件3.推荐学生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4.考试初步工作安排.doc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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