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国内其他高校签订的“关于交换培养本科生的协议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将有10所国内高校选派学生到我校学习,分别是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暨南大学、昌吉学院、西藏民族学院和井冈山大学,共计123名学生(含延期交流生1名),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学生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习期限
(1)一学期(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昌吉学院、吉林大学、暨南大学、西藏民族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
(2)一学年(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山东大学、井冈山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学;
(3)二学年(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贵州师范大学。
2.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已制作完毕并邮寄至相关高校,学生报到前将领取到入学通知书、学生证。一卡通制作完毕将通知各学院负责交流生接待的老师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学院在报到当天自行发放,学生凭学生证领取。
3.请相关学院(材料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航空航天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经济学院、人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文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艺术学院)委派一名专职辅导员负责交流生接待事项,于8月4日8:00前将各学院负责交流生接待的专职辅导员名单发送至学生处管理科邮箱(xscglk@xmu.edu.cn)。
各专职辅导员须在8月9日18:00前登录迎新系统(http://yingxin.xmu.edu.cn),根据本学院交流生人数招募志愿者并导入迎新系统,通知志愿者做好对接工作.
4.9月17日,学生将自行到达各学院。请各学院专职辅导员、志愿者做好相关交流生接待工作,由志愿者协助交流生完成报到、入住和注册工作。学校不再在本部校区大南校门设立交流学生接待处。
5.学生报到后,由公寓办安排住宿。
6.学生入学后,请各学院做好交流生的各项教育管理工作。
经办人:符晓珠,2188162。
附件:
附件1.
厦门大学2017-2018学年国内校级交流生名单汇总表(总123,含1延期).xlsx
学生工作处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