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的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7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7〕403号)要求,现开展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7年度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厦门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奖学金评审发放管理办法》(附件1),对获得厦门大学第六期曾宪梓优秀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名单见附件2)开展2017年度综合评审工作。
在评审中,各学院应严格依照《办法》对已获奖学金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状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存在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置。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学校也可向基金会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取消资格者,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凡出现取消和增补名单情形都需要填写附件相应的汇总表。
二、材料提交与报送要求
1.2017年度综合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过程简况、增补学生和被取消资格学生情况说明;
2.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7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
3.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4),另附每个学生2016-2017学年的各科成绩单(自助打印版);
4.新增获奖学生申请表(附件5),另附该生2016-2017学年的各科成绩单(自助打印版);
5.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汇总表(附件6)。
上述所需材料一式一份,并于9月28日前报送学生处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szz@xmu.edu.cn,标题处注明“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评审——XX学院”。
经办人:徐小伟,2188162。
附件:
1.厦门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奖学金评审发放管理办法.docx
2.厦门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名单.xlsx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7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doc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doc
6.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