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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收2017级本科、预科新生一卡通消费预存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方便学生生活,依照往年惯例,2017级本(不含台港澳学生、外国留学生)、预科新生在入学前,学校已为其在校园卡内预存消费款100元,现拟统一收回。请各单位做好以下事项:

一、通知本单位已报到的2017级本、预科新生在1010日之前将预存款(¥100/人)+10余额存入与校园一卡通(须为学生正式卡)建立了银行圈存对应关系的银行卡内(根据银行规定,代扣银行卡内必须保留不少于10元的余额),学校将于1011日委托银行代扣

二、如学生因银行卡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未代扣成功,各学院需采取现金缴费的形式收回预存款。由学院统一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取现金,并于1016日以学院为单位(附交款学生明细表)前交至学校财务部门(本部四楼财务处4号窗口或翔安校区财务办)。

三、对未报到学的学生,采取回收校园一卡通的方式收回预存款。请各单位收集将未报到的学生一卡通,并于1016日前交至校园一卡通中心(颂恩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或翔安校区一卡通管理中心。

四、各学院上交现金和一卡通时,请填写交款明细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写明交款金额及回收一卡通情况。由学院加盖公章后,随现金和一卡通分别交到财务处(翔安校区财务办或思明校区财务处受理窗口)及校园一卡通中心(颂恩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

联系人:财务处 方老师 2183213

学生处 刘老师 2180211

    附件:xx学院2017级新生一卡通预存款收缴情况明细表.doc

  

财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