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10月9日,第二批研究生助学金收到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法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航空航天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育研究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软件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台湾研究院、体育教学部、王亚南经济研究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药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等20个学院(研究院)所提交的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学生资格审核材料。并收到海外教育学院提交的2015-2016学年第二十批研究生助学金补参评材料,收到外文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经济学院等4个学院提交的2016-2017学年第十二批研究生助学金补参评材料。收到外文学院提交的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助学金补发材料,经济学院提交的2015-2016学年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补发材料。以上材料均已通过学生处审核,财务处已于10月13日傍晚进行发放,未完费或无银行卡信息的学生,研究生助学金需等到完费或绑定银行卡后于下一批次发放。
其他尚未报送的学院,将根据其报送时间,即时公告。
特此公告。
学生可关注i厦大微信公众号,进行账号绑定后,输入“10月研究生助学金”自助查询审核和发放状态。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