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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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届毕业生截止12月就业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在12月月底前发布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分院系、分专业就业情况。为做好相关工作,请各学院(研究院)跟踪落实好2017届毕业生截至12月的就业情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对象

目前2017届毕业生最新就业情况,特别是未就业(包括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由职业毕业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以及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

二、工作要求

1.请根据附件中的表格进行跟踪落实。其中《2017届毕业生截至12月就业落实情况跟踪名单》(附件1)为各学院目前未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和自由职业的毕业生,请逐一追踪落实,并将就业证明材料提交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由中心统一录入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自主创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请填写新跟踪到的自主创业毕业生创业情况。

2.请及时收集整理就业材料。落实具体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交纸质复印件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录用证明、工资条等),毕业去向为自由职业的需提交自由职业登记表。

3.请认真做好就业情况的审核。要严格审核、把关毕业生就业情况材料,坚决查处任何形式的就业率“注水”等作假问题。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得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4.请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查询指导。告知毕业生可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或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查询核实本人就业信息,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所在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进行反馈,经辅导员老师核实后予以修改。

5.请准时报送就业材料。附件1中毕业生的最新就业证明材料于12月8日(星期)前统一报送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颂恩楼513办公室),翔安校区学院交至校区学生事务大厅统一送达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版发送至jyzd@xmu.edu.cn。

联系人:李怡佳   联系电话:2188609,2184525

附件1-2017届毕业生截至12月就业落实情况跟踪名单.xlsx

附件2-自主创业情况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