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3月7日,第七批研究生助学金收到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法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育研究院、南洋研究院、人文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台湾研究院、外文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药学院和艺术学院等18个学院/研究院所提交的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学生资格审核材料。并收到海外教育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和药学院提交的2016-2017学年第十七批研究生助学金补参评材料。收到海外教育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外文学院、艺术学院和药学院提交的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研究生助学金补发材料。以上材料均已通过学生处审核,财务处将于3月15日傍晚进行发放,未完费或无银行卡信息的学生,研究生助学金需等到完费或绑定银行卡后于下一批次发放。
其他尚未报送的学院,将根据其报送时间,即时公告。
特此公告。
学生可关注i厦大微信公众号,进行账号绑定后,输入“2018年3月研究生助学金”自助查询审核和发放状态。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