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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批福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和 2018年福建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第三批福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和2018年福建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委教思〔201817号)文件要求,我校近期组织开展福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和2018年福建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福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

1.目标明确。申报项目要紧扣主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着力培育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创新性强。项目建设计划周详,符合学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思路、新载体、新形式、新方法、新机制,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积极引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发展。

3.形成品牌。反映学生工作的热点、难点和发展趋势,经验做法有一定典型性,形成自身的品牌特色,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 

4.成效明显。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完善的工作机制,建设条件保障有力,学生参与面广、受益大,形成一定的影响力、知名度、美誉度。

(二)2018年福建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

1.主题突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主题班会等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培育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特色鲜明。凸显时代特征和地区、学校特色,围绕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体现辅导员工作特点,体现辅导员在教育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中的深耕细作,体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细化,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长效性。

3.注重实务。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工作方法科学,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措施具体,操作性和实效性强,体现教育者自身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理解、思考和提升。

4.成效较好。项目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际成效,在引导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和促进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对象

辅导员、学生工作相关人员

(二)申报材料

项目文字说明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12)。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福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应重点阐述项目的创新做法、特色亮点,“2018年福建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应重点阐述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做精做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做法,突出可操作性、可借鉴性,努力总结提炼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字数控制在4500-5000字。

(三)报送要求

1.项目文字说明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核实,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

2.申报截止时间:201868日。

3.学校将择优推荐上报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4.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xdfdy@xmu.edu.cn,邮件题名“创新示范和精品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人”,纸质版请在截止时间前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科(颂恩楼5504室)。

联系人:郑音;联系电话:2188231

  

附件:

1.第三批福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文字说明材料格式要求附件1.docx

2.2018年福建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文字说明材料格式要求附件2.docx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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