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近期,随着天气变热,汛期到来,一些地区的学生溺水伤亡事故不时见诸于媒体的报道。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学生工作组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和监督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学生群体年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告知学生出现危险情况时的自救方式,提高学生的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的能力。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使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
二、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
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要通过事故警示,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让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不要轻易到正规游泳场馆以外的地方游泳,尤其是在学校发布了暴雨、台风预警后不要随意在海边逗留,更不要下水游泳。要不断研究防溺水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保证防溺水工作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抓,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抓好落实,畅通信息渠道
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涉及本单位学生的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情况,立刻上报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186110)和学生处(电话:2186248),翔安校区同时报校区总值班室(电话:2886110);对发生在社会实践期间的,还应报校团委(电话:2185575)。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