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校内勤工助学管理,监督和考核学生助理上岗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勤工助学(助管)管理工作的通知》,学生处于2018年7月2日至7月9日组织督查小组开展了对校内勤工助学用工单位的督查工作。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督查共抽查用工单位43个,占全校用工单位比例45.7%。
二、勤工助学管理良好的单位:离退休工作处、社科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孔子学院办公室、档案馆、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校团委、校友总会秘书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人文学院各场馆、马克思主义学院革命史展览馆、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小绿”自行车、海洋与地球学院海洋博物馆、数学科学学院、法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航空航天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教育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外文学院、医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
三、其他单位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无工时记录表。
(二)个别助理每月在岗时间超过40小时。
(三)部分无需助理坐班的单位无固定的助理工作时间安排表,不计算工作量,劳酬未按实际工作量发放。
(四)助理不了解单位用工要求。
(五)单位本学年未组织助理集中培训。
存在问题单位的具体督查情况记录及整改要求将于近期单独反馈,请相关单位及时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学生处在下一学年岗位核定及本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中将参考历次督查结果。望全校各单位重视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以资助育人为目的,共同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平台。
学生工作处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