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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形势与政策课程开排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2018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18]1号)。根据文件精神,我校重新拟定了2018版厦门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开课方案(详见附件1)。2017级本科生执行原来的“形势与政策”课程开课方案(详见附件2)。根据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形势与政策”专题教学主要由各学院党政领导和辅导员承担,每学期学院党政领导应承担不少于2学时的授课任务。大力推进校领导进“形势与政策”课堂。

2.各学院需指定1名党委副书记负责管理本学院“形势与政策”教学工作,授课辅导员需持有教师资格证。

3.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参与授课,具有副教授职称的辅导员必须参与授课,具有讲师职称的辅导员原则上应参与授课,具有助教职称的辅导员可尝试参与授课。

4.各学院请认真落实好任课教师,由学院教学秘书将人员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72017点前发至邮箱:myjxzbh@xmu.edu.cn。专项辅导员申请参与授课的,请将人员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71917点前发至邮箱:872056296@qq.com

  

联系人:郑音,2188231

  

附件:1.2018级厦门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开课方案;22017级厦门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开课方案;3:各学院人员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rar

  

学生工作处

201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