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厦门爱乐乐团将于下周来我校进行专场演出。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9年10月20月晚7:30
二、活动地点:厦门大学建南大会堂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派专人于10月19日上午到学生处管理科领取入场券,演出时凭票入场。
2.各学院政工干部要负责带队,带队干部名单需在20日上午11点前报到学生处管理科;
3. 参加人员在晚7:00入场完毕,着装整齐,手机关闭或调整到静音状态,遵守相关礼仪。
附件:爱乐乐团公益演出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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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