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保证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厦门大学学生管理助理聘任管理办法》(厦大学[2008]63号)规定,学生处已对2018-2019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助理岗位进行重新确认和备案,现将岗位核定情况公布如下:
一、岗位核定类型
本次确认和备案的岗位包括校级固定岗位和项目岗位(包括学校委托学院设置的常设项目岗位,不包括兼职辅导员岗位),本次备案的岗位为院级固定岗位。
二、岗位核定原则
1.校级固定岗位
综合参考用工单位的编制使用情况、往年岗位使用情况、上一学年勤工助学督查情况,实际用岗数少于设岗数的,按实际情况核减,督查得分较低的,酌情核减,并结合勤工助学经费预算等情况核定。核定岗位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学年设岗数。
2.项目岗位
综合参考专项工作的工作任务、学校专项工作经费划拨和人员配置情况、往年岗位使用情况、上一学年勤工助学督查情况,实际用岗数少于设岗数的,按实际情况核减,督查得分较低的,酌情核减,并结合勤工助学经费预算等情况核定。核定岗位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学年设岗数。
3.院级固定岗位
岗位设置参考用工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和工作需要。
三、岗位核定情况
1.本学年共59个单位申请设置校级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助理岗位,确认岗位数868个,其中固定岗位492个,项目岗位376个,岗位存续期至2019年8月31日。本次岗位确认后,本学年内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2.本学年共26个单位报备院级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助理固定岗位,备案固定岗位数299个,岗位存续期至2019年8月31日。各用工单位核定岗位数即报备岗位数。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