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要指示精神,动员青年学生带头在网络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升网络素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将开展“校园好网民”规范和故事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
二、征集时间及流程
1.作品征集阶段:10月25日——11月25日。
2.作品初评阶段:11月26日——12月中旬。活动组委会根据投稿作品进行评审,公布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3.作品展示阶段,12月下旬。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对优秀作品进行宣传展示。
三、奖项设置
“校园好网民”标准和故事分别设置奖项:
一等奖1项;
二等奖3项;
三等奖6项;
优秀奖若干项;
四、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需个人或集体原创,拥有独立的版权。
2.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分为两类,一类是“校园好网民”规范,即评价“校园好网民”的标准。另一类是“校园好网民”故事,曾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与网络相关的故事,须真实不杜撰。
3.内容要求:
(1)注重思想性。要倡导和赞美“四有”好网民(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必备的防护技能)。作品内容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调积极向上,传播社会正能量。
(2)注重艺术性。流行语要言之有物,能引起他人共鸣;故事要真实质朴,情节完整,挖掘新角度,善于从小处着手,富有感染力。
(3)注重规律性。挖掘网络热点,关心校园网民生活,不使用过于生僻的字词和奇异的创作手法,注重大众化传播的可接受性。注重标题的提炼,力戒空洞式的说教。
4.格式要求:
(1)“校园好网民”规范,以诗词或歌谣等通俗、接地气形式体现,要求文字规范、严谨生动、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唱,150字以内。
(2)“校园好网民”故事,题材不限,2000字以内。
5.投稿方式:
各学院(研究院)于11月25日前,将推荐的“校园好网民”规范和故事电子版统一整理打包,发送至学生处教育科邮箱xscjyk@xmu.edu.cn,学生也可自行报送作品,材料中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学院年级及电话等联系方式。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协调,通过网站、“两微一端”、易班等平台,广泛宣传活动内容、参与方法和相关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征集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广泛宣传、互动传播、密集覆盖的宣传声势,把评选过程转化为引领价值导向、传播网上正能量的过程。
附件:
厦门大学“校园好网民”规范和故事征集汇总表.xlsx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