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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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厦门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1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开展厦门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遴选部分学院/研究院作为我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申请

1.意向征集。采取自愿申请方式,有意向单位填写《厦门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附件2),提交试点申请。

2.申报内容。各单位可以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为基础,选择其中1个或多个试点项目申报。

3.申报方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126日前将《“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及主要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scsz@xmu.edu.cn,邮件名标注:**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报项目。同时,将申请书及主要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教育科(颂恩楼5504)

二、试点遴选与管理

1.遴选原则。按照“重点突破、标准引领、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

2.遴选办法。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从工作基础、能力意向、条件保障等角度,择优确定开展试点工作单位。

3.建设周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周期为2年,自20191月至202012月。学校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第一年(201912月)试点单位应按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两年试点周期结束后,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4.经费支持。学校将对试点工作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和配套保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此次申报为契机,根据各项工作内在的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构建微观的一体化育人体系,促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联系人:学生工作部教育科,郑音

联系电话:2188231

 

附件1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docx附件2厦门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报书.doc

 

学生工作处

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