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院党委(总支)副书记;
2.专、兼职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各院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好工作,认真组织参加;
2.参加对象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经所在学院报学生处批准;
3.为保证会场秩序,请参加人员提前到场并签到;
4.有关箱庭疗法的实务培训,已获得国家二级咨询师证书的辅导员务必参加,其他有兴趣的辅导员可报名参加,邮件于5月22日前发送到xinli@xmu.edu.cn,因涉及到借沙盘、沙具,请报名后尽量不要更改。
附件: 201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培训安排表
附件.doc
学生工作部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