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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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4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寒假将至,为让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假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前集中教育工作

1.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无小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前安全教育工作,将安全知识教育与自护自救技能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全体学生开展认真有效的教育。着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外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返乡、外出和返校时,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等;做好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饮食安全和防范各类传染性疾病,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防范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切实加强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2.做好法律和规章制度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不参加非法宗教、传销等非法活动,遵守互联网各项法律法规;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要求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保持通讯畅通,临时外出要向所在单位报告。教育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前按时返校,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规范学生请假流程;无故未按时返校者,学校、学院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加强留校学生管理服务

1.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放假前,各学院要集中力量,深入学生宿舍和实验室,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教育学生离校前关闭门窗,水、电等,切实落实学生住宿安全。做好大型学生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审批和备案,提前做好安全预案,明确责任,确保假期学生活动安全。

2.做好离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各学院要严格学生离留校登记及请销假制度,掌握每名学生去向。要深入了解寒假学生留校的原因,对留校学生进行登记造册,严格留校学生管理,建立留校学生变更留校,临时安排返乡或外出的学院登记制度。各单位分管副书记、辅导员在放假前要安排下宿舍,寒假期间值班的辅导员值班期间应当到宿舍区走访本单位学生,切实关心留校学生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

3.做好留校学生集中住宿安排工作。各学院应当做好留校本科学生集中住宿安排,集中住宿宿舍每间至少安排两人住宿;硕士生视情况安排集中宿舍,同一楼层至少安排两人住宿;博士研究生和国际学生可不安排集中住宿。122-212日期间,对没有安排集中住宿的本科生和硕士生宿舍,实行统一断电。213日前提前回校的学生,由各学院自主安排至本单位预留的集中宿舍住宿,后勤水电管理部门不再单独为提前回校学生开通宿舍电源。

学生宿舍和床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擅自留宿他人;不得违规接拉电线、使用明火,不得使用大功率或发热元件外露电器,不得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车(电池)充电,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共同维护宿舍安全。

三、开展学工干部家访工作

寒假期间,学校将组织学工干部集中开展家访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单位还可结合学生社会实践、返乡探亲、考察学习等活动,就近组织开展家访活动。家访对象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等学生家庭。重点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了解学生或其家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使学生及其家长感受到学校的关心与爱护。家访人员要严明纪律,不给学生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外出家访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人身财产安全事件发生。家访过程中,应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好的做法及建议及时报送学生处进行宣传报道和推广。

 四、落实值班及信息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安排学生工作干部值班,积极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全体辅导员寒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生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立即上报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186110)和学生处(2186248);翔安校区同时报校区管委会总值班(2886110)。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组织学生做好各类信息的登记工作。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学生于114日前完成离校、留校相关信息登记,确保全体学生填写的信息完整、准确;

除因休学、出国出境等原因保留学籍的学生不用进行登记之外,其它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全脱产学生均需通过系统登记。

学校离返校登记系统使用方法:

通过下载安装“i厦大APP”,或者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i厦大易班”或“智慧贝壳i校园”,点击“My Leave”菜单进行离校、留校和返校相关信息的登记。具体操作参见附件1

(院级交流生无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无法登录系统,寒假又需留校住宿的,由所在学院参照本校学生安排至本单位集体宿舍,并将住宿安排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管理科xscglk@xmu.edu.cn和公寓办gyxgb@xmu.edu.cn。)

1:指在123日(与断电时间保持一致)前离校且212日之后返校的学生,需填写“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此类学生不需要集中安排住宿。

2程留校:指在122-212日仅有部分时间在校的学生,需填写“留校开始时间”、“留校截止时间”和“返校时间”,其中留校时间为多次且不连续的学生的“留校开始时间”填写第一阶段留校的时间、“留校截止时间”填写最后阶段的留校截止时间并在备注中说明;此类学生需集中安排住宿。

3全程留校:指122-212日均在校的学生;此类学生需集中安排住宿。

此外,留校学生拟参加学校除夕年夜饭的,如需跨校区用餐请在登记系统的备注栏中注明用餐地点为思明校区还是翔安校区。

如果学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将问题连同学号、姓名发至i厦大邮箱:ixiada@xmu.edu.cn,技术人员会尽快解决

2.做好寒假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请各单位于117前通过学校学生工作平台(http://xsgzpt.xmu.edu.cn审核和提交学生登记的离留校信息,并做好集中住宿安排。同时上报本院春节期间拟组织开展的文体活动信息、本院师生除夕用餐信息及寒假值班信息。

学院审核、提交方式及其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各单位于1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报送《XX学院2019年寒假期间断电宿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思明校区各单位发送至hygyb@xmu.edu.cn,翔安校区各单位发送至xagyb@xmu.edu.cn.

3.做好开学未返校学生的联络与信息报送工作。

217日为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日,各单位应于当晚走访本单位学生,切实掌握学生动态。“无故未返校”学生名单于218上午1100前报送管理科。对无故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各单位应及时与学生本人或其家属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对在报到当日未到校且未请假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等“无故未返校”学生,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根据《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文)]规定,申请表彰奖励的条件之一为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因此,对“无故未返校”的学生,学院可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相关工作规定,不再推荐其参加评奖评优。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2188162

i厦大APP及学生工作平台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管理科符老师:2188162;

公寓住宿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公寓办:黄老师 2184068(思明校区),郭老师 2886252(翔安校区)。


附件:附件:1-3.zip


学生工作处

201913


注: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为20192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