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10月26日,第三批次共有材料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管理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医学院、艺术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等16个学院(研究院)补充提交了2015-2016学年学业奖学金资格审核材料,以上材料已通过学生处审核,财务处已于10月29日进行发放。其中2013级研究生直接用于学费抵扣,2014级和2015级研究生将发放至学生与一卡通挂钩的银行卡中,未完费注册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需等到完费后再发放。
其他尚未报送的学院,将根据其报送时间,即时公告。
特此公告。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