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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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浏览次数:


单位: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厦门市每年需要超过5万人次参与无偿献血,才能满足临床用血需要。长期以来,厦门大学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为充足厦门市临床用血起到了重要作用,展现了我校学子热心公益、责任担当的精神面貌。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继续弘扬助人为乐的人道主义精神,根据学校安排,我校拟于121日—9日举行2016年无偿献血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121日—2: 翔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126日—7日:思明校区海韵学生公寓一期食堂门前

128日—9日:思明校区三家村学生活动广场

采血时间:每天上午9:30—下午17:30

二、活动要求

1.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教育和引导在校学生用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积极动员学生捐献。

2.各单位要注重发挥青年志愿者协会、党支部、班级等学生组织、机构的作用和积极性;组织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带头献血,充分发挥党员、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把无偿献血与资助育人相工作相结合,引导受助学生通过献血传递爱心、回报社会,培养学生感恩意识。

3.请各单位指定专门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献血学生的组织、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请于1130日前报送学生处管理科电子邮箱xscglk@xmu.edu.cn.

4.201612月起,我校执行厦门市志愿者联合会的关于无偿献血与志愿工时的转换机制,即每捐献200毫升全血可转换5个小时的志愿工时。工时将在献血结束后由校团委直接录入至厦门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系统。

三、注意事项

1.献血流程:填写报名表常规体检献血休息后领取献血证及纪念品

2.男生体重不足50公斤、女生体重不足45公斤,或患有疾病(5天之内服用过药物)、女性处于经期的,不参加献血;

3.献血者参加献血当天早饭一定要吃饱,最好是稀饭、馒头,不吃油腻的东西(如油条、煎饼等);

4.请携带献血证(第一次献血者除外)和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刘俊英     2180211


学生工作处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