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根据中国银行《关于评选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的通知》,为鼓励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勤奋学习,中国银行与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设立“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项目,开展“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受助学生;
2.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3.主要专业为金融类、经济管理类学生;
4.学习刻苦,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居于班级排名50%(含50%)以内;必修、限选、任选课考试全部通过;
5.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生活简朴,遵守校纪校规;
6.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学校公益活动。
二、推荐名额
3名,其中经济学院(含王亚南经济研究院)2名,管理学院1名。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学生本人如实填写《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打印双面,一张纸)并打印上学期期末成绩单,提交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2.学院审核推荐条件并从中评选出最优秀的学生;
3.学院拟定推荐学生名单后,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通过并公示后,报送中国银行。
四、奖学金发放
“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由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于9月17日17:00前将《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制版(签字、盖章)及成绩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szz@xmu.edu.cn。
联系人:沈鑫 2188162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