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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学生参评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5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根据中国银行《关于评选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的通知》,为鼓励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勤奋学习,中国银行与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设立“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项目,开展“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受助学生;

2.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3.主要专业为金融类、经济管理类学生;

4.学习刻苦,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居于班级排名50%(50%)以内;必修、限选、任选课考试全部通过;

5.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生活简朴,遵守校纪校规;

6.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学校公益活动。

二、推荐名额

3名,其中经济学院(含王亚南经济研究院)2名,管理学院1名。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学生本人如实填写《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打印双面,一张纸)并打印上学期期末成绩单,提交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2.学院审核推荐条件并从中评选出最优秀的学生;

3.学院拟定推荐学生名单后,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通过并公示后,报送中国银行。

四、奖学金发放

“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由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于9171700前将《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制版(签字、盖章)及成绩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szz@xmu.edu.cn

 

联系人:沈鑫   2188162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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