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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四次勤工助学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浏览次数:

为加强和规范校内勤工助学管理,监督和考核学生助理上岗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勤工助学(助管)管理工作的通知》,学生处于2018528日至61日组织督查小组开展了对校内勤工助学用工单位的督查工作。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督查共抽查用工单位28个,占全校用工单位比例29.8%

二、勤工助学管理良好的单位:统战部、审计处、翔安校区办、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艺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三、其他单位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无工时记录表。

(二)部分助理每月在岗时间超过40小时。

(三)单位无固定的值班人员时间安排表。

(四)助理待人接物态度较差。

(五)未按工时发放劳酬。

(六)劳酬发放不及时。

(七)未将劳酬准确发放到个人,存在内部转账行为。

(八)助理名单、工时及劳酬未按时录入系统。

存在问题单位的具体督查情况记录及整改要求将于近期单独反馈,请相关单位及时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学生处在下一学年岗位核定及本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中将参考历次督查结果。望全校各单位重视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以资助育人为目的,共同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平台。

学生工作处

201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