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学生档案管理,保障学生档案安全,按照《厦门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5〕43号)的规定,各单位学生工作组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学生档案,承担本单位新生档案的接收、归档等工作。
为做好我校2018级新生的档案接收工作,请各单位学生工作组指定1-2名专职辅导员或专职行政管理人员(本科生1人,研究生1人)作为本单位学生档案管理具体负责人员,并于5月11日上午11点30分前将《厦门大学XX学院学生档案管理人员登记表(2018)》报送学生处管理科(见附件,纸质版送至颂恩楼5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xscglk@xmu.edu.cn)。
联系人:朱老师 2188162
附件:
厦门大学XX学院学生档案管理人员登记表(2018).xls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4日